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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率先推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

交汇点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做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通知》,有效支持全省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实施,助力满足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在前期实践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级全面梳理各地“以旧换新”操作模式和业务流程,聚焦换购双方实际需求,推出系列不动产登记服务举措。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持续优化登记信息线上线下查询服务,方便“以旧换新”参与各方及时获取换购住房自然状况和限制信息,详细了解“以旧换新”潜在风险障碍;积极推广“带押过户”和预告登记,实现新旧房屋转移、新房抵押设立、旧房抵押注销等手续无缝衔接,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增设“以旧换新”服务专窗,做到专人专岗、专事专办、高效办结,提供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常态提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证书邮寄等便民服务;加大宣传协同力度,主动公布“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和咨询热线,不断提升群众、开发企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省级政策文件出台以后,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加快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各级不动产登记大厅共增设“以旧换新”服务专窗70余个,提供换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1.4万次,颁发“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830余本。南京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协同多部门提供“以旧换新”一窗一站式服务;无锡积极对接“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全方位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上门为“以旧换新”业主现场集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南通针对开发单位、平台公司提出的各类“以旧换新”方案,定制个性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连云港主动会商相关部门,统一对外公告“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和咨询热线,方便企业群众一并了解掌握最新动态。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通讯员 单雨辰

责编: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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