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漫·议 | 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被判刑,警钟为谁而鸣

高考已经结束,接下来将进入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被判刑的案件,发人深省。新疆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罗某去年6月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系统篡改7名同学报考志愿,导致7人无法就读自己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篡改他人高考报考志愿的案件,大多被予以治安处罚。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表明,篡改他人高考报考志愿,不仅触碰了教育公平的底线,而且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只有严惩不贷,才能有效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者。高招部门也应加强技术防范,以足够高的安全门槛守护考生志愿填报信息,不给违法犯罪者任何篡改机会。

孟亚生/文 张永文/图

责编:韩宗峰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