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保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据了解,《实施方案》包括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加强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学段衔接整体提质等十五个方面。
其中,在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深入开展命题质量评估,推进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
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推动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1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按照师生比1∶500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健全干预体系,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学生心理测评。
此外,在强化学段衔接整体提质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能力,合理设计小学一至二年级课程,注重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的学习设计。严格落实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规定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规定。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推进综合高中试点,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季燃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