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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股东短线交易30万股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新华日报财经讯 7月3日,深交所对法尔胜(000890.SZ)持股5%以上股东张锡良短线交易该公司30万股股票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2024年2月7日,张锡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法尔胜股票1414.43万股,增持比例3.37%,累计持有法尔胜股份的比例由1.93%增至5.3%。

张锡良在达到5%之后继续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2024年2月21日,作为持有法尔胜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锡良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法尔胜股票30万股,卖出金额94.34万元,并获利13.23万元,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针对上述行为,深交所决定对张锡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7月4日,法尔胜公告称,张锡良已将此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13.23万元全部上缴公司。且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公开信息显示,法尔胜主营业务为金属制品和环保业务,其前身为江阴钢绳厂,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种用途和规格的钢丝、钢丝绳产品。截至今日收盘,法尔胜报2.45元,下跌8.58%,总市值10.28亿元。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李达

责编: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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