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蹭热点”“炒概念”,向来是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行为之一。7月10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设计”,股票代码:603017)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及其董事会秘书胡义新被江苏证监局出具出具警示函。
据了解,今年4月17日中衡设计通过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的新闻,标题为《助力武汉市抢抓“”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中衡设计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此消息发布后,公司股票价格出现明显波动,并两度触发股价异动指标。

4月17日当天,中衡设计收盘价7.71元,之后一路上涨。4月18日-24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由7.71元涨至12.42元,涨幅为61.09%。4月27日,中衡设计盘中最高冲至15.03元,之后回落。
4月23日晚,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4月25,中衡设计公告表示,公司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在项目中主要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仅分享项目施工图设计费 531.86 万元,设计费仅占公司202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0.31%。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正式签订合同,也未形成任何收入,且公司无其他媒体所述“低空经济”相关合同和收入确认。
江苏证监局认为,4月20日、23日及24日,中衡设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中。但是均未就公司涉及的“低空经济”概念及上述中标新闻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和澄清。中衡设计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义新未能对上述公告内容准确把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情况负有主要责任。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陈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