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中小学幼儿园探索建立应急资助制度的通知,对于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学生,酌情减免学杂费。
据了解,应急资助是指对突然遭遇意外变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陷入生活困境,国家资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接受国家资助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时提供的一种临时性资助。江苏高校已建立应急资助制度,但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尚未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对此,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突发意外情况,对于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学生,要加大资助力度,酌情减免学杂费。各地各校要及时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普通高中要在招生录取工作后,及时比对特殊困难学生数据,对符合免学费条件的新生建立入学“绿色通道”,避免“先收后退”,对其他有入学困难的学生,允许先行入学,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发放校园餐补助和必要生活用品等,保障安心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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