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局召开防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偷倒整治工作会议。区防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偷倒整治专班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开发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等参加。

区防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偷倒整治专班传达布置了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执法打击工作业务培训的相关精神要求。吴中区城管局副局长王汉中解读《吴中区工作任务自查表和任务分解清单》。

吴中区城管局局长王华刚就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对落实清单、消纳点入库、码头管理、转运点管理、信访件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一是全面开展集中自查检视。要理顺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厘清工作数据和台账。区建筑垃圾偷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下发自查工作通知、相关任务清单及工作任务表,各地和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我检视,详细梳理各自辖区、行业领域的建筑垃圾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梳理情况、相关数据、台账资料反馈区专班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落实处理方案线上备案。各地要抓紧时间,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线上注册、落实备案录入,并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另外,全区有97个拆迁工地需要完成备案及登记工作,其中尚未启动拆迁的项目予以登记,待完成签约、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后进行备案;已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的,必须在7月26日前完成线上备案。三是提升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各地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理念,摒弃“怕消纳资源被统筹”的思想,应排尽排,应报尽报。所有工程渣土消纳点、转运场均要办理入库,未入库、未报规的消纳点不得受纳土方,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快建立工程渣土供需调配信息平台,指导、服务各地工程渣土消纳点、转运场依法依规完成审批手续。另外,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处置终端选址已完成,要加快推进合资公司注册、项目前期手续,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四是密切关注处置敏感点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历次环保督察指出问题、信访件和近年来市委书记、市长等各类信箱,以及12345群众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建筑垃圾点位再次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特别是针对反复投诉、较为敏感的点位,各地一定要有行动,做好环境检测并制定整改方案。(邹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