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7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受贿案,对被告人崔茂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崔茂虎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崔茂虎利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丽江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3万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崔茂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崔茂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王茹雅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