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要不断开创新时代思政教育新局面。公安院校“大思政课”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完善“十大育人”体系背景下高质量公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将思政教育全方位贯穿于全体学生培养全过程,促使学生在思想政治引领下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后备人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发展历程中积累的精神文明结晶,蕴藏深厚的文化内涵与强大的精神力量,是兼具实用性、人文性、历史性和民族性的思政资源,将其融入公安院校“大思政课”建设当中具有积极意义。
增强公安队伍的文化素养和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千百年的历史形成发展中所积累的宝贵财富,经过历史的检验和岁月的沉淀,包含着多种类型的文化知识和历史悠久的文化习俗,代表着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中华儿女独特的文化智慧。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公安院校“大思政课”建设中,将拓宽学生学习了解传统文化的渠道,使学生在系统性学习中增强自身文化素养,在文化的熏陶和浸润中强化文化认同、树立文化自信。
全面塑造公安队伍风清气正的新生态。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新时代公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相契合,能够指引学生在今后参加工作的过程中以严格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贴近人民群众;既要恪守工作原则,又要注重人文关怀;既要认真工作维持社会稳定,又要以身作则维护法律尊严,以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有组织、有纪律、有温度、有情感的队伍形象。
推动公安队伍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在意识形态斗争激烈的国际背景下,西方敌对国家全方位、多途径、不间断向我国“兜售”异质非主流文化,企图通过解构和渗透主流意识形态来遏制我国建设和发展。公安队伍作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主要力量,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至关重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中华民族最深层次的精神追求和价值信仰,在夯实公安院校学生“忠诚卫士”的思想根基、“天下为公”的精神支柱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能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在今后的公安工作中始终相信党、相信人民、相信国家,通过自身的积极作为有力反击西方意识形态的入侵。
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公安院校“大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意义,公安院校应立足实际情况,从“大思政课”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及文化融入的视角出发,助力建设“大课堂”、搭建“大平台”、建好“大师资”,以多措并举的形式推动融入工作的走深走实。
健全“大课堂”体系。公安院校应充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即强调专业素质培养和职业技能发展的同时,兼顾人文素养的养成和人文精神的传承,在目标指引下对现有课程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一方面,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为核心,转变教学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与课程知识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增设传统文化类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来决定课程的主题和内容,并为这些课程赋予一定的学分,以此来激发学生选课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此外,公安院校应充分利用网络空间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库,如学习强国、易班、中国大学生在线等平台开设的传统文化专栏,高校传统文化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进一步丰富课程体系,有效拓宽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渠道。
完善“大平台”建设。公安院校应强化多元平台建设,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各类活动当中,实现“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浸润功能,进而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思政育人效果。一方面,加强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基于学生的性格特点和群体偏好,筹划和开展多样化的校园活动,既要丰富活动的传统文化元素,又要推广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例如,组织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抓住学生的“求胜心理”,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潮。另一方面,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与政府、企业、文化组织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实践活动,实现传统文化学习从理论到实践的有效转化。例如,前往传统文化博物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学生在亲身实践中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认知,进一步树立和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本领能力。
优化“大师资”队伍。公安院校应采用引育并举的形式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在传统文化研究领域有所建树的优秀人才担任本校课程顾问或专职教师,指导或承担传统文化教育工作。针对本校原有的专业教师和思政教师,应提供专业化和系统化培训,丰富其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储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融入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此外,公安院校的教师群体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应善于利用优秀传统文化知识来启发学生,以实际行动做学生的榜样模范。
□ 王 拯(作者系福建警察学院团委副书记、副教授,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本文为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重大项目“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编号:FJ2024Z01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