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8月12日,南京公用(000421.SZ)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了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对南京公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其董秘徐宁则出具警示函。

自2022年12月28日起,周衡翔担任南京公用董事,同时兼任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然而,南京公用在定期报告中未披露周衡翔的上述兼职信息,也未将与这些公司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为其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在周衡翔担任南京公用董事期间,南京公用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既未进行临时信息披露,也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董秘徐宁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主要责任。
8月10日,南京公用发布了相关补充更正公告及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将周衡翔担任董事的多家公司确认为关联方,并将相关交易追加确认为关联交易。2023年,南京公用与这些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合计达11040.99万元。
8月9日,深交所也对南京公用下发了监管函。2023年,南京公用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周衡翔任职的多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达11040.99万元,占南京公用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5%,但南京公用未将这些企业识别为关联方,未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南京公用的主要业务包括燃气销售、房地产开发及客运交通,燃气销售业务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23年,南京公用实现营业收入46.32亿元,其中燃气销售业务收入28.06亿元,占比60.57%;燃气工程业务收入2.63亿元,占比5.69%。此外,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7.03亿元,占比15.18%;汽车营运业务收入1.86亿元,占比4.02%;旅游服务业务收入1.06亿元,占比2.29%;汽车销售业务收入0.86亿元,占比1.85%;其他业务收入4.82亿元,占比10.40%。在2024年的上半年业绩预告中,南京公用预计亏损1400万元至2000万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亏损有所扩大,主要是由于房地产项目的交付排期和毛利降低导致。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