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东省成武县发布“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指导标准”,其中,婚礼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婚宴标准“烟每桌不超过2盒,酒每桌不超过2瓶”、丧事“严禁私自办理”等条款引发争议,受到舆论批评。
针对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加以规范,有益于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但不能脱离实际,罔顾人情人伦,更不能与法律相悖。新人举办婚礼,如果规定仅限于血亲、姻亲,不能邀请同学、朋友参加,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丧事本就属于私人之事,何来“严禁私自办理”?再说,既然是“指导标准”,又何来“严禁”?这种看似“好心”的指导标准,其实就是“瞎操心”,粗暴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这种典型的“好心办坏事”,最终只能停留于纸面而被弃用,沦为形式主义而贻笑大方。
孟亚生/文 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