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名单,包括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11所高校。

据了解,第二批试点支持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所香港地区高校承担“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任务。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等接收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或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也可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教育部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每省份推荐不少于5所省域内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试点高校结合培养需要,联系相关实践学校共同实施“国优计划”培养工作。各地要将中小学参与“国优计划”培养作为基础教育办学评价的重要因素,将中小学教师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纳入教师工作量,作为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内容,倾斜支持“国优计划”实践导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