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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未来两年社区托育设施实现应建尽建

近日,我市以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制定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方案》要求,到2026年底,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8个以上;普惠性托位占比60%以上;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100%,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形成方便可及、普惠优质、医育融合、覆盖城乡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打造引领全国托育服务发展的南京样本。

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对于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和减轻“养”的负担具有重要作用。《方案》聚焦“放心托育,方便可及”等群众诉求,提出多个重点任务。

在统筹育幼资源方面,将科学规划育幼资源布局,加快推进幼儿园托班建设,扩大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方案》明确要求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新建居住区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与适龄婴幼儿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采取改扩建、购置、转换、租赁等方式,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到2026年,实现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应建尽建。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举办普惠托育。

在增加经费保障方面,将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加强财政支持保障。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将推进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育幼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到2026年,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从业人员保育师持证率达90%以上。

在健全运行规范方面,将健全托育机构标准规范,深入推进医育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服务,到2026年,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所有备案托育机构签约指导全覆盖。

在加强综合监管方面,将严格普惠托育机构审核,明确要求避免获得补助资格的同一家机构同时存在普惠和非普惠两种服务标准;加强机构运营监管,实施智能监管模式,升级市托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府、机构、家长无缝对接、透明监管,共同促进托育健康发展。

责编: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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