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指导推动的建邺区存量房“以旧换新”第二批次试点活动于9月10日开启,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第一批次“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已于6月26日开启,换房主体为建邺区范围内享有住房的自然人。此次“以旧换新”活动换房主体增加为南京市主城六区范围内享有住房的自然人。同时,释出的房源中,涉及深业南湾上府、中宁府、源尚丹若府、伟星长江之歌、天琴华樟等楼盘,共有413套房源(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动态调整)参与此次活动。
南京新沣置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第二批次住房消费
“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南京新沣置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在第一批次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二批次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4年09月10日起至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房总价的 80 %。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
三、收购要求
(一)旧房收购范围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主城六区(建邺区、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收购的存量住房限额200套。
(二)旧房房源要求
1.存量住房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非建邺区存量住房须满足建筑年代为2010年以后且产权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2.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三)新建商品房
本次活动提供的第二批新建商品房房源如下:深业南湾上府,中宁府,源尚丹若府,伟星长江之歌,天琴华樟,共计413套(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可置换的新建商品房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的“宁换新”模块中展示。
四、咨询服务
1. 项目展示中心展厅地址: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金鱼嘴基金街区基金大厦一层大厅换购中心展厅
2. 咨询电话存量住房收购等相关事宜咨询:025-8778 8905、025-8778 8906;新房房源信息咨询:18901598564(南湾上府)、15062220659(中宁府)、18655381229(长江之歌)、025-86493555(源尚丹若府)、13645177302(天琴华樟)
3. 咨询时间
自2024年06月26日起至12月31日 9:00-18:00。
南京新沣置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有心仪的新房房源
如何报名“以旧换新”
如何评估旧房价格
旧房还在租赁中怎么办
开展住房消费
“以旧换新”工作的
操作流程
一、信息登记
换购人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房帮宁”平台首页,在“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权核验后,选择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进入项目楼盘表,意向预定新房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线下认筹
换购人与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公司完成新房房源线下认筹,认筹金标准等以各新房项目案场公布为准。
三、验房评估
由收购主体委托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遴选信用好、业务强的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由换购人代表、收购主体、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一起从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随机抽取3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分别对拟收购的存量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换购人不承担评估费用),取排序中间的评估值作为最终收购价格依据。经确认有效的评估报告后可作为其他平台、房企验房评估材料,无需另行评估。
四、签订协议
换购人确认评估结果后同步签订“以旧换新”四方协议,15个工作日内签订《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存量住房资金监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资金监管
实施单位与换购人的交易资金全程实施监管。
六、核验交易资格
在交易启动前,由房产管理部门核验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情况,并预审是否可交易。
七、产权过户
实施单位协助换购人通过房产交易管理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开辟的“以旧换新”绿色通道,便利完成过户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八、房屋交接
换购人与实施单位完成存量住房手续交接(含物业费、水电燃气等费用的结清)。
九、其他事项
存量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购人应承诺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收购主体重新协商租赁事宜,租赁价格以评估价为准。换购人如需承租该房屋的,可以按评估价的9折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