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助贷公司原本只是为网贷平台引流,却干起了“倒卖个人信息”的黑产。近日,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数据黑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2019年,蔡某与几个朋友注册成立公司,主要业务是投放广告为贷款公司引流,通过用户点击广告链接从而获利。然而经营一段时间后,公司亏损非常严重。此时,蔡某了解到有同行在为贷款公司引流的同时,将办贷客户填写的个人信息倒卖给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利润很大。尽管明知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但面对经营危机,蔡某和其他股东商议后还是决定铤而走险。
有了初步想法后,蔡某要求技术总监陈某在开发网贷App时,加入填录信息页面。在新用户注册之后,引导其填写姓名、手机号、房产、社保、公积金、信用卡等个人信息,并保存相关数据。
2020年10月,蔡某再次找到陈某,要求其搭建一个数据收集系统专门存放收集到的信息数据,并在筛选之后传送给其他公司。虽然知道这是为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但陈某觉得自己只是照老板吩咐做事,应该不会触犯法律,于是根据蔡某要求照做。
“涉案公司先联系好买家,确定买家所需的信息种类,再利用社交网络平台向定点城市推送贷款App广告,引诱办贷客户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实现精准收集、定向转卖。”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李猛介绍。
生意做大之后,该公司更是成立专门的个人信息销售团队,维护老客户需求、不断寻找新买家。截止被公安机关查获,该公司已通过上述方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10万余条,转卖12万余条,违法所得360万余元。
2022年8月,该案移送泗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蔡某、陈某等人及涉案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收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案件侦查阶段,涉案公司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近日,经二审裁定准许部分上诉的被告人撤回上诉后,判决生效。蔡某、陈某等人被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一万五千元至三十万元不等罚金;涉案公司被判处二百万元罚金,并被判决支付三百六十万余元公益损害赔偿金,于三十日内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通讯员 李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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