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河道管理水平,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10月30日,泰兴市司法、水务、评估机构业务负责人等,完成了《泰兴市城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后续将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解释说明。
城市河道,不仅是城市的面子,更是城市的里子,一直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所关注。泰兴市城市河道总长度150多公里,包括73条城市河道、14条骨干河道、441条中沟和70多座闸站。为加强城市河道管理,泰兴市于2022年1月出台办法。评估结果显示,两年多来,在改善城市河道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市民张女士表示:“现在河道更干净了,我们散步的地方也更多了,感觉城市更宜居了。”
为更好地与《水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相衔接,符合《防洪法》和《泰州市城市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泰兴市成立专门评估小组,对《办法》相关细则进行解释说明。评估小组通过资料查阅、实地考察、相关部门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了政府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对《办法》施行以来的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他影响因素的意见建议,为《办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
泰兴市水务局负责人表示,《办法》的评估和解释说明,是泰兴市城市河道管理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泰兴市在城市河道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不断的自我审视和改进,泰兴市城市河道管理工作将更加高效,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张俊 姚曜 柏秀峰 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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