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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移动互联网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指南》要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为未成年人打造专属内容池,推荐适龄优质内容:不满3周岁,推荐儿歌、启蒙教育等亲子陪伴类内容,建议以音频为主;3周岁以上不满8周岁,推荐启蒙教育、兴趣素养、通识教育等内容;8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推荐通识教育、知识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导意义的娱乐性内容和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的新闻资讯等;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推荐通识教育、学科教育、知识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导意义的娱乐性内容和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的新闻资讯等;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推荐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健康向上的内容。

同时,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合理设置功能版块,包括: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和规则;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网络游戏应当健全完善防沉迷措施,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等。

责编:季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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