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记者日前从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获悉,自今年10月江苏启动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交易模式以来,当月江苏聚合商和分布式发电企业积极参与,共计成交绿电电量3200万千瓦时,较9月分布式发电企业成交的2000万千瓦时增加60%,有效释放了绿电供给能力。
以往,分布式新能源绿电交易只能以企业自主申报方式进行,对于售电企业来说,需要每月在交易公告时间内完成交易申报。由于申报流程繁琐、申报时限要求高,众多绿电售电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并不高。
“如何让零散的分布式光伏充分发挥其绿电价值是一项重要课题。”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市场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创新建立的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交易新模式,明确聚合范围、聚合方式、交易组织、价格形成、结算与偏差处理等机制。在该模式下,分布式新能源企业只需要与聚合商签订代理合同,就可以轻松参与绿电交易。
这一利好政策加速释放。自今年10月启动以来,江苏已有10家聚合商代理了共计340余个分布式光伏发电机组参与,容量共计61.8万千瓦,总成交电量1670万千瓦时,成交均价434.82元/兆瓦时,绿色环境价值均价为25.53元/兆瓦时。
与此同时,全省电力交易含“绿”量也在不断上升。今年以来,江苏累计绿电成交电量近120亿千瓦时,省内绿电成交电量近70亿千瓦时。绿电度电溢价从最初的2至3分钱逐步降低到1分钱左右,呈现与绿证价格走势一致趋势。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交易,大量分布式新能源的绿电环境价值被进一步挖掘,有效平衡用电企业绿电需求与发电企业绿电供给,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同时,市场化方式在促进分布式新能源配置中发挥重要调节作用,真正实现高比例新能源高效利用。下一步他们将不断优化新能源交易机制,引导和推动更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入市,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主配微联动,全力支撑电网绿色低碳转型。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崔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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