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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量突破450万家

记者今天(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根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量达到457.41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增长17.99%,呈迅猛增长态势。

从产业分类来看,我国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达216.69万家、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数量达196.25万家、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数量为23.63万家、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数量为20.82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7.60%、19.64%、16.70%和8.92%。

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浙江、山东三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位于全国前三,分别为75.35万家、44.04万家和40.03万家,占全国总量比重分别为16.47%、9.62%和8.75%,与2023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6.68%、21.31%和14.69%。

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表明,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创新等举措,已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范围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等4个大类。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责编:严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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