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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功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韩震龙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交汇点讯 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12月28日下午,苏州中院召开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省委、市委关于市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任命刘建功同志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并提名其为院长候选人。蔡绍刚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据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12月28日下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省委、市委的任免决定,韩震龙同志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提名检察长候选人;免去李军同志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检察长职务。

刘建功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接过苏州法院事业发展的“接力棒”,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工作中,将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全力以赴办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每一起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努力打造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质量司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清正廉洁之风,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韩震龙发表了履新感言。他表示,将坚决拥护、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大局强服务、高标定位抓主业、从严治检增效能、率先垂范强自律,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对标对表”的政治定力、“饱满昂扬”的工作热情、“看我表现”的实际行动,不断推动苏州检察各项工作更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实有力的检察服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卢晓琳

责编:徐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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