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苏州市地方标准《行政审批电子案卷制作与管理规范》在全国率先实施。明确了电子案卷制作的制作主体、制作流程和案卷要求,规范了电子案卷管理的数据存储、数据交换、保管要求和案卷应用,填补了行政审批电子案卷制作与管理领域标准空白。
这一地方标准由苏州市数据局牵头,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参与起草,是对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标准规范体系的又一次完善补全,旨在兼顾行政审批合法性与便捷性要求,将苏州行政许可案卷质量标准要求与全程电子化审批流程结合,在提供线上便捷高效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行政审批电子案卷制作与管理探索一条可借鉴性高、可操作性强的标准路径。

该地方标准的诞生,基础源自“全程网办+单套制”。近年来,苏州探索“全程网办+单套制”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超1100项。同时,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以及全程网办系统建设、应用推广需求,逐步构建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标准规范体系,在全国率先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电子文件单套归档规范》及苏州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平台建设规范》,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这两个全国率先发布的地方标准,并不是孤例。仅2024年一年,苏州市数据局围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共性支撑、安全保障和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着力构建“数字+政务”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共发布1个江苏省地方标准及14个苏州市地方标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聂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