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被控受贿5423万余元,苏金森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5年1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受贿一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8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苏金森利用担任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23万余元,其中2137万余元系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苏金森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金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苏金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责编:严红兰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