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南通中院《关于持续深化“八大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为充分调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热情,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实提质增效主线,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南通中院开展“办案之星”“办案辅星”评比活动,以每季度工作量为主要考评依据,综合考量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果,评出当季业务能力强、办案数量多、办案质效好的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
2024年度第四季度“办案之星”
顾峰峰 刑事审判第一庭员额法官
李梦龙 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姜安安 民事审判第二庭员额法官
王吉美 民事审判第四庭员额法官
周祖俊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员额法官
仇秀珍 审判监督庭员额法官
2024年度第四季度“办案辅星”
张慧娴 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
李晓晴 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
杨志远 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郭 伟 执行局法官助理
首期,让我们一起走近顾峰峰,探寻他的办案故事。

“你说你是正当防卫?”法庭内,气氛凝重得如同暴风雨来临前夕。顾峰峰目光如炬,紧紧盯着被告席上的张某某,声音低沉却有力。
张某某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眼神闪躲,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却仍强装镇定:“我……我真的是自卫,他们先动的手!”
拨开命案迷雾
这起张某某故意杀人案,一死两伤,案发现场既无目击证人,也无监控录像。张某某归案时鼻子受伤,却狡辩自己是去买羊宰杀,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困境,顾峰峰带领审判团队,一头扎进堆积如山的案卷中,逐字逐句审阅,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决心拨开案件的重重迷雾。通过实地勘察、核实证据、公检法会商,分析梳理出整个案件的脉络和细节。以《补充调查建议函》的形式,从张某某行走路线、血迹滴落高度、买羊合理性等角度出发,提示指引办案机关进一步补强收集相关证据。经办案机关补充侦查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即被告人张某某应系持刀杀人后,被害人为制止、抓捕被告人时致被告人鼻子受伤,被告人随身携带尖刀应系寻机蓄意报复伤人。张某某的谎言被彻底揭穿。
最终,法庭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不容践踏,正义不会缺席!”
这是顾峰峰法官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在审理启东门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上诉案时的坚定信念。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法律关系复杂,首要分子门某具有高学历和反侦查能力,手段强硬,犯罪集团成员在其淫威下抱团抵赖脱罪。此外,上诉人及家属还通过信访、制造舆论等方式,企图干扰正常的刑事审判,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面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顾峰峰深感责任重大,他迅速组织合议庭团队审阅案卷,多次与被告人正面交锋,寻找案件突破口,并反复推敲法律适用,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经过不懈努力,从严从快对该案进行了成功审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大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恶势力成员万某某在二审期间认罪伏法,自愿撤回上诉,起到了分化瓦解的作用。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省市两级扫黑办的充分肯定。
坚守初心:刑事审判的使命与担当
“刑事审判蕴含着政治、承载着民心。”在顾峰峰心中,每一次公正的裁决,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惩处,更是向全社会传递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执政根基。
在工作中,他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身心投入到维护法治的事业中。他深知,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刑案无小案,必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
办案之余,他立足审判职能延伸,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推进“打财断血”、及时移交线索、深挖“保护伞”、彻查“关系网”等举措,积极拓展扫黑除恶审判职能。这些建议和行动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反馈和有效落实,从源头上遏制了黑恶势力的滋生。
“法律不仅是惩恶扬善的工具,更是社会治理的基石。”顾峰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句话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