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淮安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对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经营作出了具体要求。

校外托管机构,由于缺乏准入门槛、法定主管部门、行业规范标准,存在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不过,目前关于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文件尚未出台,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的工作职责不明确、统筹协调机制还未建立,还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因此,需要出台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校外托管机构监管体系。
据了解,此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象范畴,校外托管机构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在淮安市内开办,受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非在校时段就餐、休息、接送和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社会机构。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规范托管行为作出了相关要求,包括托管机构的从业人员、诚信经营、从业禁止等方面,全面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经营行为;明确了举办者安全管理责任和建筑、消防、人身、交通、食品、卫生、文化等安全以及加强科学技术防范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