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漫·议|对“无薪试岗”要敢于说“不”

日前,沈阳一教育机构招聘时,要求应聘者试岗7天,试岗期无工资,试岗通过后方可入职培训。主管部门获悉后立即叫停了这一错误做法。

“无薪试岗”,看似合乎情理的要求,其实暗藏玄机。企业利用一些人求职心切的心理,让他们“试岗”,然后再以各种理由拒录,让“试岗”变成免费打工。况且。在此期间一旦出现工伤等意外情况,求职者往往面临投诉无门的窘境。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必须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因此,遇到“无薪试岗”的不合理要求时,求职者要坚决拒绝,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也要坚决打击这种愚弄求职者的不法行为。

文/胡波 图/张永文

责编:袁媛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