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各公益慈善和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机构:
当您穿行于热闹的街头、繁华的商场,当您路过祥和的小区、人来人往的车站和熙熙攘攘的菜市场时,是否经常为蜷缩在角落的他们而驻足、停留和牵挂?他们是衣衫褴褛的老人、肢体不全的残疾人,还有蓬头垢面的流浪精神病人和岌岌可危的危重病人,他们有一个名字叫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不幸让他们处在社会的“边缘”,他们需要关注,需要关爱,更需要及时和有效的救助!
漳州市救助站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规定,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每年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常态化救助服务,为漳州市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救助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本人自愿到救助站求助,或者经过劝导、引导,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救助站甄别身份信息后,进行登记给予救助。对于不愿接受救助的,救助站不能强制救助;对于到救助站后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身份信息的不予救助。救助站不向受助人及其家属和单位收取任何救助费用。
二、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当您遇到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或其他危重病人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0急救中心电话,先送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并告知救助管理机构及时到场甄别和确认病人身份,符合救助对象的,救助机构会及时为其办理救助登记手续。
漳州市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并为其提供以下服务: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站内突发疾病的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为无力返乡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等救助服务。

漳州市救助站联合漳州千居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此倡议:
“携手相助,让救助更有温度”!让我们携手共同关爱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
请您学会理性施舍,钱物虽为他们所需,但可能助长部分乞讨人员的惰性和依赖,请多引导、劝导他们进站接受救助!
请您为我们提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我们将派专业社工到现场询问、甄别,引导他们更好地接受救助。
亲爱的广大市民,关爱、友善、帮助、奉献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您的一个小小的善举对于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是一份温暖,更是一份动力和机会。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共同关注关爱与我们一同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需要帮助的人,共创和谐漳州,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