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某厂区门口,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乐于助人的苏某陷入了长达三个月的病痛。近日,这起无偿帮工受伤纠纷在常熟市人民法院的温情调解下画上句号,既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为“善意相助”的社会风尚添上一抹法治暖色。
事情要从一次运货开始说起。苏某受甲公司指派,负责给乙公司送货。那天阴雨绵绵,他完成送货后,乙公司的卸货师傅正为雨天作业发愁,便招呼苏某帮忙搭把手传递货物。热心肠的苏某二话没说加入卸货,不料叉车臂突然掉落,砸中他的左脚。经诊断,苏某左足趾骨骨折,不得不停工休养三个月。然而,当他向乙公司提出医疗费和误工费赔偿时,双方却僵持不下,最终闹上了法庭。
“帮人还帮出麻烦了?”案件看似简单,却牵扯着法律与人情的平衡。常熟法院审理中发现,根据司法解释,无偿帮工人受伤时,若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需按双方过错比例担责。乙公司当时并未拒绝苏某帮忙,且实际受益于他的协助,即便意外主要由叉车操作失误引发,乙公司也难辞其咎。不过,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把重点放在了调解上。
“背对背沟通”成了破局关键。法官先向乙公司释法:法律既要保护企业,也要为善意“兜底”——苏某的帮忙缩短了卸货时间,企业若对事故置之不理,既寒了人心,也有损形象。另一边,法官对苏某主张金额予以区分梳理。几轮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乙公司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法律保护善意帮工。”承办法官表示。这起案件中,法院既明确了乙公司需为安全隐患担责,也提醒帮工人量力而行、注意防护。如今,天已放晴,乙公司门口的雨水已经晒干,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着今日的工作,在这背后,有着司法守护社会良好风气、助力企业成长的决心和行动。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 通讯员 徐超 朱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