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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甄选胜诉!“天价宣传费”造谣者判赔3.6万元

5月23日,@东方甄选在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日,就东方甄选与崔某网络侵权纠纷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崔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崔某须在抖音账号“东坡妹妹”(抖音号:yingziwu9729)和“Lily”(抖音号:9797Lily)发布并置顶道歉声明,向东方甄选赔礼道歉,并赔偿东方甄选3.6万元。

去年6月,东方甄选举行“东方甄选·贵州行”直播活动期间,有言论称“东方甄选以与辉同行名义向贵州报价七位数宣传费。”该言论发酵后,东方甄选第一时间进行了辟谣。

据东方甄选介绍,被告使用“东坡妹妹”、“小王子的四十四次日落”等抖音账号,捏造并发布多条针对东方甄选的谣言,称“东方甄选对文旅直播活动,向贵州省政府部门收取高达七位数宣传费”,并谎称“有相关沟通原音录音”等证据,误导大量网友。据第三方统计,被告捏造的谣言内容,阅读量超过430万次,吸引点赞超过8000次。

去年6月29日,东方甄选发布声明称,公司从未向政府要过宣传费,也坚持不向任何企业或商家收取坑位费。但后续过程中,崔某依然继续发布侵权视频及不实言论。

今年2月,东方甄选称,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就崔某网络侵权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发布言论不实,侵害了东方甄选名誉权,要求被告在抖音账号置顶道歉声明,并赔偿东方甄选3.6万元。

责编:陈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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