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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温度护航成长路 江苏高院发布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事例

5月27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江苏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事例,集中展现全省法院在惩治犯罪、联合救助、新兴法律问题应对等方面的司法实践。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困境儿童救助、新兴技术权益认定等多个领域,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的深度融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法治防护网。

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方面,法院通过“惩教结合”实现惩治犯罪与教育保护的有机统一。例如,未成年人高某、王某、魏某参与电诈案中,三人明知他人实施电诈仍协助拨打诈骗电话,非法获利并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法院综合考虑其未成年身份、自首退赔等情节,对积极悔罪的高某、王某适用缓刑,但对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违法的魏某依法判处实刑。此举既严惩犯罪,又通过“一案一空间”线上帮教、社区矫正协同等方式,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另一案件中,殷某某、喻某某利用网络游戏诈骗未成年人,以“免费皮肤”为诱饵骗取高额财物,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实刑,并警示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针对新兴技术引发的法律争议,法院以“平等保护”为核心破解难题。陈某因工死亡后,其妻子才完成冷冻胚胎移植并生育子女陈小某,社保部门以“体外受精胚胎不属于遗腹子女范畴”为由拒绝支付抚恤金。法院从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出发,认定陈小某与遗腹子法律地位无异,判决其享有抚恤金待遇。这一判决彰显司法对生命尊严的尊重,对于通过胚胎移植出生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在构建社会协同保护机制方面,法院联合多方力量为困境儿童提供“立体化救助”。例如,刑事被害人小花(未成年在校学生)因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医疗救治、心理康复等费用,法院不仅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刑罚,还联动民政、妇联、教育等多部门,为小花家庭申请民政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并纳入长期关爱项目,同时组建“法院+N”关爱服务小组,提供心理疏导、免费辅导等支持,助力小花重启正常生活。是法院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共同帮扶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的典型事例,实现了从“救急解难”到“长效护航”的跨越。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是江苏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缩影,也为社会提供了法治教育范本。未来,全省法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

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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