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导向,处处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入探索未成年人刑民一体化保护新路径,以“崇法童行”品牌建设为基点,以“三合三化”机制为牵引,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程,既要织密法网严惩犯罪,也要以司法温度修复裂痕、重塑希望。”崇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表示。近年来,崇川法院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少年法庭”“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融通发力织密防护网
16岁的小西在停车场盗窃被抓获,家属积极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小西亦认罪悔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社会调查显示小西自幼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缺位,初二辍学后长期混迹社会,多次盗窃被行政处罚却未能有效矫治,家庭监管能力严重不足。
小西本可在家庭监管下不被起诉,若因家庭监管能力不足被起诉将被判处实刑,而现行立法对轻罪未成年人转入专门学校的程序也尚未明确。
为了制定最有利于小西的教育挽救方案,法官曹燕飞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关工委、心理学专家、教育学学者及“知心奶奶”群体代表组成听证团,一致认可专门矫治教育的必要性。据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专门学校入学建议书》,建议将小西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检察机关同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既保障了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又为矫治措施提供合法性依据。
崇川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倾力打造“崇法童行”品牌,深入推进少年审判“三合三化”工作机制,即刑民融合、一体建设,统分结合、专班对接,资源整合、兼顾重点。在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刑庭和家事法庭,加强一体化建设,组建业务资深、亲和力强的女法官团队,实行共享化工作模式,并指定院领导专职负责资源整合、人员协调和工作谋划,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充分运用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等资源,争取妇联、团委、公安等单位支持,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法院家事审判和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双促进、双保护,实现“1+1>2”的效果。
少年法庭不止审判更有关怀
“以前总觉得没人管我,脑子一热就偷东西了。现在学了技术,也有了正式的工作,爸妈也主动关心我过得怎么样。”16岁的小东是一起超市连环盗窃案的主犯,涉案金额达1.2万元。若按传统办案模式,这或许只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但崇川法院将其转化为挽救一个少年的“重生工程”。
小东在父母离婚后随父亲生活,因父亲再婚后对其疏于管教,经常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法律意识淡薄。案件办理过程中,崇川法院向小东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二人即使离婚,也依然要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小东遵纪守法方面的家庭教育和树立正确三观的引导。
“希望你能认真学习法律、文化知识,掌握一技之长,用自己的努力换取阳光的未来!”曹燕飞向小东赠送了法律和励志书籍,帮他总结了失足教训,肯定了其改造期间的表现,还分析释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为其回归社会扫除思想顾虑。崇川法院聘请的心理学专家徐晓芳也为小东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对父母如何引导小东回归家庭、社会进行了专业指导。随后,曹燕飞还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就小东今后的安置帮扶进行了沟通协调,小东的人生已重新步入正轨。
为深入推进司法护航青少年成长,2023年6月,崇川法院聚合多方资源,成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结合全程渗透式教育、多元化解、一站式谈话、关爱帮扶、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特色职能,家庭教育与法院教育“双管齐下”,为判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供“双重助力”。中心引入关护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前、宣判后的法治教育工作;法治副校长、天平青年志愿者法律宣讲团将法治课程送入学校,法校共护成长;开展法治夏令营、公众开放日,打造沉浸式学法新样本;通过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树立科学现代的家庭教育观。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守护花开
“不要因为夫妻离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先。”
2020年6月,乐乐被诊断为孤独症谱系障碍、语言及认知发育迟缓。父母离婚后乐乐由母亲朱某直接抚养,其父亲每月支付其生活费1000元,教育费、医疗费由其父母各半承担。
2022年10月,乐乐将其父亲季某诉至法院,要求每月增加生活费至3000元,但季某仅同意每月增加200元生活费。
崇川法院审理后认为,养育乐乐的费用远高于普通儿童,原判决的生活费标准已无法满足乐乐的生活需要,判决支持了乐乐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酌定其父亲季某每月向乐乐支付生活费2500元,并承担乐乐一半的教育费及医疗费。
“我们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让裁判文书上的权利转化为孩子实实在在的幸福。”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庭长陈美表示。本案聚焦孤独症儿童这一特殊未成年群体的抚养费纠纷,凸显其在抚养过程中面临的高成本与特殊需求。法院不仅依法保障了孤独症儿童的合法权益,更通过司法实践强化了父母对特殊子女的抚养责任。
近年来,在崇川法院涉少民事案件中,抚养费纠纷案件数量保持相对平稳,且呈下降趋势:2022年为47件,2023年44件,2024年43件。这一数据背后,一方面得益于司法实践中抚养费支付标准的规范化和执行力度的强化。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案件时,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合理确定抚养费数额。另一方面,对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当事人,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划拨资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从“惩治犯罪”到“司法关怀”,崇川法院用司法的刚柔并济诠释着“保护优先”的深刻内涵,书写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生动答卷。在这条用爱心铺就的成长之路上,法治之光正照亮更多孩子的未来。
本报通讯员 凌嘉 本报记者 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