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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江苏多地公布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举报方式

交汇点讯 为整治住宅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苏多地公布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投诉举报信息,发布典型案例,严治物业履约不到位、维护管理混乱等问题。

南京正在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期间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重点受理关于物业服务履约、公共收益管理、维修资金使用、行业监管落实、电梯更新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日前,南京市房产局公布了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

6月11日,南京市栖霞区公布了该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前也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正在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整治。

为及时受理群众对于物业服务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促进扬州市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再提升,近日,扬州公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

扬州举报受理两大类行为:(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行为: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账目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共有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扬州还公布了一批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整治案例,“点名”相关小区物业问题。比如,广陵区绿地中央学府小区存在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问题。业主反映小区地库等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平时不维修,绿化养护不及时。广陵区住建局约谈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地库地坪、墙面等已开始维修,物业服务企业也将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

邗江区金辉优步学府小区存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不及时的问题。业主反映小区房屋外墙瓷砖和腰线损坏、脱落,安全隐患较大。邗江区住建局已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求其积极配合街道通过应急程序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尽快解决小区安全隐患,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目前,小区房屋外墙维修工程施工进度已过半。

宿迁市住建局近日也公布了两起物业管理服务问题典型案例,希望各地以案为鉴,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2025年2月4日,B小区业主反映,未经业主大会同意,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5#一楼物业管理用房租赁给他人经营超市。随后,该地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反映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情况属实,随即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日内恢复物业管理用房用途,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暂停超市经营,并提请业主大会商讨决定使用用途。

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随意改变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用途,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最终,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还有物业管理公司因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而被行政处罚。4月7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D小区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建筑垃圾外溢并未及时进行清理,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市容环卫管理责任。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场责令其清理堆放、外溢的垃圾,该物业现场及时完成了垃圾清理工作。

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主管部门对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场作出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责编: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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