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并公布了五个典型案例。
记者获悉,2024年,江苏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640件,审结596件,判处被告人973人,毒品案件数量及大宗制贩毒、涉毒团伙犯罪等呈下降态势,整体向好的禁毒形势持续巩固。涉案毒品呈现传统、合成、新型毒品“三代并存”格局,全省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中,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等新型毒品案件占比超过50%。
据介绍,新型毒品隐蔽性和迷惑性强,而青少年辨别自控能力弱、好奇心重,易被一些毒品犯罪分子引诱沾染毒品,甚至实施毒品犯罪。2024年7月,刘某某(未成年在校学生)通过网络结识席某某(已判刑),约定由席某某负责联系上家获取毒品货源并发货,刘某某寻找买家并抽取差价获利。同年8月3日至8月8日,刘某某与曾某某先后8次向7人(其中3人为在校学生)实施贩卖毒品行为,非法获利500余元。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家长在刘某某刑罚执行完毕后严加管教;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总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大宗毒品犯罪、毒枭、职业毒犯,以及利用或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毒品犯罪。2024年,全省法院对涉毒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率,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适用率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适用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案涉甲基苯丙胺25千克的周某忠等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对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等上游犯罪,以及洗钱、掩隐等下游犯罪,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全力追缴违法所得,实现涉毒犯罪全链条打击。
此外,全省法院积极参与“清源断流”“除冰肃毒”等专项行动,以及打击整治“笑气”“上头电子烟”等活动,针对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0余份,推动完善禁毒机制、堵塞漏洞;针对未成年人涉毒突出问题,积极依托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咨询专家库,引入专业力量,对涉毒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干预等矫治工作,帮助其戒掉“毒瘾”,回归社会。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持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不断推动全省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