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27日集中通报山西临汾、长治和宁夏吴忠等地的典型案例。
山西典型案例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发现,临汾市和长治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

临汾霍州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自2014年投运以来,部分渗滤液一直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长期直排山沟。

长治市沁县利民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设备一直不能正常运行,大量渗滤液未经处理溢流至外环境。

临汾市襄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违规填埋含水污泥1.1万吨。长治市武乡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违规填埋含水污泥1.4万吨。临汾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违规填埋飞灰5673.9吨。
宁夏典型案例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吴忠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差距明显。截至2024年年底,吴忠市城区现有的510公里排水管网中,有402公里管网为雨污合流。

2023年至2024年雨季,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有8次共计约120万立方米污水排入黄河,吴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有9次共计约36万立方米污水排入黄河,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有6次近10万立方米污水排入黄河,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超标都在8倍以上,严重的甚至在30倍以上。

另外,吴忠市红寺堡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得到无害化处置,由相关企业违规填埋,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