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深入破解基层治理中的难题、加快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已成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以高效能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其中,必须不断强化党建对基层治理的引领作用,完善基层治理制度建设支撑体系,践行共享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成为检验基层治理现代化成效的“阅卷人”。
坚持党建引领,把牢基层治理现代化“方向舵”
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引领是过程与手段,最终目的在于凝聚多方力量,实现有效的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面对市场经济环境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现实境遇,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强建好,需要将重点聚焦在组织网络建设、服务功能整合以及基层党组织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整体性互动回应等方面,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明确各主体责任,发挥好各主体的功能优势,使之形成党建引领相关治理主体参与协作、多元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以稳定的治理关系推进基层治理的可持续发展,真正把党的领导转变为基层治理效能。
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首要功能。基层党组织要有效实现组织功能、治理功能、服务功能,必须以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为基础与前提。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就是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确保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具体实践中,基层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建实效汇聚发展合力,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积极打造党建引领的发展共同体、治理共同体、幸福共同体。
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基层治理现代化“硬支撑”
制度是基层治理的核心和关键。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以制度保障基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可确保基层治理方向不偏、重心不移、执行有力。加强制度建设可以为基层治理提供可遵循的规章制度,将基层“小微权力”纳入制度约束框架,有效防范“小微权力”寻租腐败,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路径。基层治理需要整合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等要素,不断推进基层治理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并最终实现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目标。在此过程中,要持之以恒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基层治理现代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针对基层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优先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加强顶层设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及时总结基层治理创新实践的成功经验并将其上升为制度成果。基层治理面临的情况复杂多样,面对的基层群众诉求各异,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必然呈现多元形态。同时,基层治理随着时代发展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新的治理手段,及时将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提炼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有助于在新形势下更好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如,“枫桥经验”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基层治理经验的创新和凝练,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自我完善、丰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为现阶段我国基层治理提供了重要指导,更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内涵和活力。
共享美好生活,巩固基层治理现代化“共同体”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既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关键环节,也是建设治理共同体的前沿阵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一项不断推进的系统工程,其目标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在具体实践中需要从微观层面着手,系统谋划、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社会治理共同体本质上是一种认同共同体,其根基在于民众对相关制度规范的内心认同与自觉遵从。在此过程中,必须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多元渠道促进个人情感与社会认同的有机融合;在党建引领下,凝聚基层各方智慧力量,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以文明共识引领治理实践,把社会认同贯穿治理全过程,实现良法善治目标;持续创新群众动员形式与路径,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坚守治理为了人民、治理依靠人民、治理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本位。
打造共享型社区是落实共享理念的重要载体。依托社区现有资源,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领域持续取得新进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共享型社区治理新格局。随着数字技术加速赋能基层治理,应积极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治理场景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时效性、可及性与交互性等方面的优势,拉近居民、企业、社区工作者与基层党组织的距离,为资源共享提供畅通渠道。同时,对基层治理贡献突出的主体,应建立涵盖示范点创建、典型宣传、荣誉表彰等在内的多样化激励机制,构建体现治理贡献度的共享机制,有效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孙 聪(作者为盐城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人才项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22VRC0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