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4日,家住四川成都的小谢自述结婚两年被丈夫贺某某家暴16次,导致内脏多处不同程度受损。
2024年5月31日,小谢与丈夫离婚纠纷案一审开庭,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且女儿抚养权归小谢所有。
同年12月27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贺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随后,被告人当庭上诉。
7月18日,当事人小谢告诉潮新闻记者,前婆婆因未缴纳上诉费,上诉被撤销,一审法律判决正式生效。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前婆婆需返还小谢91万余元,该款项分割比例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确定。
在小谢看来,这笔钱执行会很困难,“判决完了就是数字,我只是在法律上赢了,实际我很难拿到手。”此外,小谢也向记者透露了最近的身体状况,“左肾依然没功能,因为左肾和十二指肠综合导致经常贫血,脸和腿经常肿。”
回顾此前报道,在财产纠纷方面,小谢发现贺某某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多次转移家庭财产。
2023年1月5日至4月26日期间,贺某某在小谢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自己名下的成都银行和网商银行账户向四川某公司转账,每笔均备注“借款”“借支”,而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杨某,即贺某某母亲。之后部分转回,剩余91万余元未归还。小谢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归还。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贺某某母亲名下公司归还小谢912900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如今因未缴纳上诉费,上诉被撤回。
“贺某某应当返还我91万元,不过此前的抚养费37万8,刑附民(刑事附带民事)37万多,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没有给我。”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小谢表示认可,同时她也收到消息,二审将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不公开审理。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沐子 实习生 裴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