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车载音乐U盘也太贵了吧?”
“这可都是正版授权!”
客户与汽配城老板的日常对话,在闲逛的穆磊听来,竟成了一个“商机”——2021年初,穆磊从网络上下载大量盗版音乐,购买空白U盘、包装盒等材料,搭建起盗版作坊,并通过微信、网店等渠道累计售出U盘23万个,销售额达400余万元,非法获利60余万元。这个始于贪念的决定,最终牵出横跨多省、涉案侵权作品数千首的盗版产业链。近期,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对四起关联案件作出判决,10余名被告人及3家单位被严惩,罚没款总额高达1270万元。
在东莞等地的出租屋里,穆磊架设的拷贝设备昼夜轰鸣。他们从非法渠道扒取海量音乐资源,片刻不停地将盗版歌曲塞进U盘,使其摇身一变成为打上“海量曲库”“无损音质”标签的低价产品。新吴法院查明,这个家庭作坊两年间产出的23万个侵权U盘中,每个都含1000-5000余首不等的侵权音乐、视听作品。
除了自己销售外,穆磊更多的是向下游经销商供货,由此形成“加工-批发-零售”的盗版产业链:天津鼎盛公司、浙江万通公司直接从穆磊处购买包装完成的U盘,再加价售卖。两年间,鼎盛公司共销售盗版音乐U盘4万余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20余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万通公司销售3万余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30余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产业链上游,福建宏远公司玩起“移形换影”的把戏。他们收购多家空壳公司,轮流使用不同资质在电商平台开店,并向穆磊发去了“定制订单”:双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约定由宏远公司提供部分侵权歌曲、穆磊采用拷贝等手法,复制车载音乐U盘共计14.5万余个,在网店售出13万余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400余万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
案发后,穆磊、宏远公司赔偿部分歌曲权利人共计180余万元;鼎盛、万通两家公司共赔偿部分权利人70余万元。法院判决如同精准的手术刀:穆磊以营利为目的,批量复制盗版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获刑三年缓刑三年,且缓刑期内禁止涉足音乐行业;宏远公司主动提供盗版歌单,同样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两家经销商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仍对外销售,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上述被告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穆磊被依法判处没收违法所得合计520万元,判处罚金合计750万元。
近年来,知识产权犯罪链条不断拉长,产销分离、跨区域作案成为常态,组织性、专业性、隐蔽性特征日益凸显。本案严厉惩治非法制售盗版电子出版物的乱象,实现从制造商到终端销售商的全链条打击,依法保护了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音乐作品市场经营秩序。
新吴法院知产庭庭长朱逢吉指出,很多在公众看来较为常见的行为,实则也暗藏侵权风险:商场、餐厅、酒吧、酒店等公共场所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KTV经营者未取得授权提供音乐作品点唱服务等,均属于侵害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行为。更多侵权发生在互联网空间:自媒体博主用热门歌曲当视频配乐,直播间随意播放流行金曲,这些看似寻常的操作,突破了合理使用的法律边界。
“公众应当主动尊重原创音乐作品著作权,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获取音乐作品,在法律规定及与权利人约定的范围内使用音乐作品,或者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使用音乐作品。各类运营者应主动抵制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传播行为等侵权行为,共同维护好尊重原创、鼓励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朱逢吉表示。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