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汇点讯 7月24日,《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Ramsar COP15)举行第三批“国际湿地城市”颁证仪式。苏州从《湿地公约》秘书处接过认证证书,标志着苏州正式跻身“国际湿地城市”,在湿地生态保护领域迈上新台阶。
第三批“国际湿地城市”新增全球31座城市,包括苏州在内9座中国城市入选。目前,全球湿地城市总数达74个,中国湿地城市总数22个,数量位居全球第一。江苏拥有常熟、盐城和苏州三座国际湿地城市,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苏州自古就被誉为“鱼米之乡”,拥有“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史迹名园”的独特风貌。湿地资源丰富,拥有中国第一大河长江岸线158公里,中国第三大湖太湖3/4的水面1750平方公里,还有2万余条河流、400多个湖泊,湿地总面积3190平方公里,约占全域面积40%。
在湿地保护政策体系方面,苏州先行先试,在中国较早出台地方法规《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全国首创湿地生态补偿政策,每年对204个单元的社区、村庄等进行生态补偿,15年来累积已补偿超14亿元,极大提升了湿地周边居民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的意识。

“湿地好不好,鸟儿说了算”,苏州在全国率先设立起生物考评体系,已建成太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布局100个鸟类、100个水质监测区,系统化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研究,每年形成监测数据超700万条。
此外,苏州还建成国家级、地方级湿地公园14个,建立11所湿地自然学校,每年开展自然教育活动300余场,服务市民6万人次,让湿地保护更好地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苏州湿地站站长冯育青表示,此次苏州正式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稳定湿地面积’‘提升湿地质量’和‘共享湿地福祉’三个主要目标,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利用和管理,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创建成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春晖 王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