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司机朋友来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不陌生,能有效分担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一方涉嫌醉驾,又该如何处理呢?
案情简述
2022年11月25日,印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追尾撞击由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李某受伤。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印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印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经人民法院裁判,承保印某驾驶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李某损失17万余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印某赔偿4万余元。保险公司认为,印某事发时属于醉酒驾驶,其有权追偿相关费用,遂将印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即印某追偿。法院遂判决印某赔偿保险公司垫付的赔偿金17万余元。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有的驾驶人误以为,在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对所有交通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事实上,在特殊情形下尤其是醉酒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第三者人身损害,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赔偿款。
醉酒驾驶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既危害公共安全,又会威胁他人和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希望广大朋友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爱护自己,也是爱护家庭。(据连云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