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习近平主席曾引用老子“大邦者下流”来表明“中国愿意以开放包容心态加强同外界的对话和沟通,虚心倾听世界的声音”的态度。近期,全球文明对话部长级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求同存异、和合共生”的理念,不仅展现了当前中国对于维护全球文明多样性的坚定信念,也与两千五百年前老子和光同尘的“玄同”思想遥相呼应。结合当前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需要,对老子思想做出现代化阐释,不仅有助于丰富老子哲学的思想内涵,也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哲学精神,推动传统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玄同”的内在依据
要准确把握老子“玄同”思想的精髓,必须立足“道”的本体论高度,以“道”的法则为遵循展开阐释。老子在《道德经》五十六章中说:“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在这里,“玄同”表面上象征了一种在和光同尘中规避矛盾、消解纷争的生存手段。但从哲学角度看,“玄同”首先表明的乃是对道性(齐物性)的印证与自然性的反馈,这是“玄同”思想得以成立的依据。
“道”作为不可见、不可闻、不可触摸,却又生化万物的存在,万物孕育其中而不知,受其蒙养而不觉,自然运化,和谐共长。而“道”也正是遵循这种“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运化模式,通过其中展现出的超越世俗私欲、对立、偏见,与万物混同的姿态,作为“玄同”的绝佳注脚。因此,老子在“玄同”之后言道:“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旨在要求从认识论层面实现对人类社会中惯常的对立思维的消解。这又恰与老子“无为”的精神相连。“无为”是对“道法自然”的归依,对造作妄为的否弃,对万象和谐的倡导,通于庄子笔下天、人、心三位一体的和合境界。“和合”在此不是勉强地调和、凑合,而是在对主体本来面目的体认与归复的基础上呈现出的模样。“玄同”的本质,旨在揭示一种异俗、反俗、超俗的整体性的体认方式,其最终指向的是一条超越世俗对立、万物和合共生的现实进路。
“玄同”的外在表现
明确了“玄同”思想的内在根据,下面来对其外在表现进行分析。首先,“玄同”和光同尘的表现形式决定了其“不争”的处世原则。老子以水的特质来体现“不争”的内容和意义:“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水造福万物却不居功自傲,对世间种种优劣、好坏一视同仁,无所分别。正是在这种超然脱俗的状态中,水实现了与道的同一。“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体道之人明白利他即是利己,明白有私即有求、有求即有为、有为即有争、有争则难同的道理。因此,若求“玄同”,先要“不争”。
其次,“玄同”包容万有的思维进路决定了其谦虚的处世姿态。如何才能包容万有?曰“虚”“无”,老子借橐龠、山谷、房屋等物象说明唯有虚无才能接纳、融摄万物。“谦”即为“虚”,它既非高高在上地占有,也非野蛮强制地掠夺,而是以虚心谦卑的姿态去顺物、体物、容物。谦虚要知人,也要自知,两下皆明,始能公正公允。总之,唯有放下自见、自是、自伐、自矜,才可以凭借谦虚之姿与物相交,与物相容。同时,谦虚并不意味着无知、懦弱,它是主体对“常道”深刻理解和积极践行后的自然表现。在谦虚的背后,是大道赋予的深厚内蕴和强大自信。
最后,“玄同”和而不同的自主意识决定了其独立的处世人格。正如谦虚并非怯懦,“玄同”同样不是单纯地迎合趋同,而是在求“同”的基础上保持各自独立的特质。和光同尘是内敛而非舍弃,是洞彻而非盲目,是求同存异而非全盘否定。
“玄同”的当代价值
早在先秦时代,二元对立的思维便已经在世人的观念里根深蒂固。为此,老子提出了“无为”“无欲”“不争”等一系列的为人和行事的准则。时至今日,在消除对立、和谐共处方面,老子思想仍具有相当的价值。因为在人类社会的演进过程中,无节制、无底线、无尽头地追求物欲的现象始终存在。无数人在这一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对物欲拜倒称臣,变得自私自利。需要说明的是,老子哲学所要表达的最紧要处,并不是劝解人们必须无条件、无理由地拒绝美好的事物,而是呼吁应当以淡然无营、洒然自若的心境去看待它们。不以有为傲,亦不以无为恼,这种心境的基础和根源,就是老子“玄同”的思想。如前文所言,老子主张超越亲疏、利害、贵贱,就是要人们从既定框架里跳跃出来,以超越的智慧洞察现象背后的本质,不要为外在的诱惑干扰、丧失理智,更不要被自己已有的资源冲昏头脑,避免为贪婪、盲从、自傲遮蔽自己最珍贵的最初的本心。这也同样符合老子所谓“知止”的智慧。“知止”即有度,在人类文明高歌猛进的时代浪潮中,我们更需以理性审慎的态度把好发展之“度”,确保前进的步伐始终稳健而可持续。总而言之,放平心态、放下对立、放低身段。“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新时代,我们应当秉持一颗纯粹却又涵容的“愚人之心”,无需刻意地逃离,唯应屏息心中纷繁的己见,以开放的胸怀包容万物、聆听万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玄同”之境,实现“求同存异、和合共生”的美好愿景。
李楷凡(作者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