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中,来自客户的重大订单或经营生产合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预示了公司良好的盈利前景与市场的认可。
8月11日至8月17日,江苏上市公司陆续披露了哪些重大合同?一起来看。

8月12日,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中来智联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智联”)中标“浙能能服户用光伏项目委托运行维护(检修)总承包(2025-2030年)框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金额约2.8亿元。中来智联拟与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能服”)签订相关框架合同。合同服务内容为浙能能服所委托合同电站的运行、维护、检修和发电量保障,服务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中标“老虎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改建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中标单价为158.60元/吨。项目处理规模为1100吨/日,特许经营期10.5年(建设期0.5年,运营期10年),预计10年运营期总收入约6.1亿元(含税)。本次中标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渗滤液处理领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运营服务能力。
8月16日,江苏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沙特子公司与卡西姆水泥公司(QASSIM CEMENT COMPANY)签订《沙特阿拉伯卡西姆水泥公司10,000TPD熟料水泥生产线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2.9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1.5亿元)。项目内容为在沙特阿拉伯卡西姆省建设一条日产1万吨熟料的水泥生产线,合同范围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项目预计23个月出熟料,24个月出水泥。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