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寻常的交通事故,因为一头麋鹿的离世引发了广泛关注。
8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司机撞死了麋鹿,保险公司赔偿3万元——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由南京中院院长李后龙担任审判长,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章润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出庭履职。
为什么一头麋鹿如此牵动人心?这得从它的特殊身份说起。作为与大熊猫一样古老珍稀的中国特有物种,麋鹿早已不是普通的野生动物。对江苏人特别是盐城人来说,这份牵挂里藏着多年的守护与深厚的情感。1986年,在国际友人帮助下,39头麋鹿重返故土大丰,在黄海湿地繁衍壮大,如今种群已达8000多头,野归麋鹿数量也已达到3000多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评价其为“全世界物种引进项目中最成功的15个之一”。

可随着野生麋鹿越来越多,其栖息地和人们生产生活的区域,重合的地方越来越多。就像案发地海堤路,既是大丰繁忙的交通要道,也是麋鹿觅食、迁徙的必经之路。夜晚车辆的强光会让麋鹿瞬间“失明”、愣在路上,如果司机来不及躲闪就容易引发事故。近年来,类似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多。成年麋鹿体重高达200多公斤,一旦和车子剧烈碰撞,不仅让麋鹿丧生,还会导致车辆损毁、人员伤亡。
人类要通行,麋鹿要回家,谁该让路?是拉铁丝网阻止麋鹿上路,还是划定保护区禁止人类通行?这起案件中,司法机关给出不一样的思路:庭前实地勘察、调研走访、咨询专家;庭审现场更像一场特殊的“研讨会”,专家证人详解麋鹿习性、“路杀”对麋鹿的影响,公益起诉人聚焦如何降低野生麋鹿交通事故风险提出建议。
论证发现,车辆时速超过70公里撞死麋鹿的概率大大增加,如果车子慢下来,就能给麋鹿留一条生路。合议庭当庭判决,不仅明确赔偿款全用于麋鹿交通事故意外风险防范,更定下包括事故高发路段合理限速、设置警示标识等在内的一整套科学方案。这样的设计里,藏着把动物当成邻居的尊重,就如同提醒孩子“关门轻点、别吵邻居”,人们也在学着对麋鹿说“别急,我慢点”。

其实这几年,随着生态环境改善,人与野生动物“碰面”越来越频繁:鄱阳湖的白鹤啄了稻谷,南京的野猪闯入高校或写字楼……有人称之为“甜蜜的烦恼”,可其不仅让当事人困扰,严重时还会让人类和野生动物都付出惨痛的代价。这背后,是一道亟待解答的命题:我们该如何与野生动物更好地做邻居?
南京这起案子的可贵之处,正在于没有“顾此失彼”,而是多了些站在对方角度的考量,多了些互相体谅的设计,让道路既能满足人们奔走的需求,也能保障麋鹿安全回家。说到底,和谐共生从来不是谁给谁“让路”,而是都能在这片土地上找到舒适的节奏、舒服的活法。
这样的琢磨和探索,其实还能再多些。譬如,像防鸟撞建筑设计那样,在基础设施中嵌入对野生动物习性的考量;建立更精细的补偿机制,让受损农户不因保护野生动物而吃亏;还能用智能监测系统搭建缓冲带,在野生动物靠近时自动提醒车辆减速。而最要紧的,还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从只站在人类的角度想问题,慢慢变成在发展中为每一类生灵都留出生存空间。这就像一个单元里的住户,各自过着日子,又能彼此照拂。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如果哪天开车经过海堤路,看见麋鹿妈妈带着小鹿慢慢过马路,司机们摇下车窗,笑着等它们慢慢走过。到那时候,我们才算是真的学会了和动物做邻居。
撰稿|瞭望评论员 顾敏
图片| 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