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8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公告,副行长兼董秘段红涛因职务变动而辞任。公告同时说明,段红涛已于2025年6月起担任工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近两年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正在金融系统落地生根,多家国有大行和金融机构陆续增设专职党委副书记,成为金融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的重要标志。

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集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集团等多家金融机构已增设这一职位。国有大行主要通过“内部提拔”方式统筹深化党建工作。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率先推行副行长转任党委副书记机制。
其中,中国银行是国有大行中首个设置专职党委副书记的银行。2025年3月,原副行长刘进被任命为中行党委副书记;4月16日,中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担任执行董事;4月29日,刘进辞去副行长职务,成为专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工商银行紧随其后。2025年6月,原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段红涛担任工行党委副书记;8月29日,段红涛辞任副行长及董秘职务,同时被提名为执行董事候选人,未来将以专职党委副书记身份进入董事会。
这种“副行长转任党委副书记、进入董事会后辞去副行长、成为专职党委副书记兼执行董事”的模式,已成为国有大行设置专职党委副书记的标准路径。
与国有大行不同,政策性银行、保险集团等金融央企的党委副书记多来自国家部委“空降”,且这些人选普遍具备人事、党建领域的深厚积累。
政策性银行方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采取了不同模式。农发行专职副书记丁晓芳来自金监总局人事教育司;国开行党委副书记何新红曾任退役军人事务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而进出口银行则是由副行长张劭辉转任党委副书记,成为三家政策行中唯一由内部高管转任的案例。
保险机构方面,2025年2月,张璐被任命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张璐长期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任职,历任宣传部部长、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部长等职。
金融类央企方面,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被任命为中信集团党委副书记;4月,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刘尊涛出任光大集团党委副书记。这些“空降”干部大多具备共同特点:来自国家部委,是“70后”干部,人事和党建工作经验丰富。
金融机构增设专职党委副书记的背后,是多重制度变革的交汇。2023年3月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金融工委,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
此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公司可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做好监管制度衔接,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已经有多家国有金融机构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今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宣布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保险机构也在跟进,中国太保、大家保险集团、泰康保险等多家保险机构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随着公司治理改革的不断深入,专职党委副书记的设置已成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一环。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