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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谨防“坑位费”变成“坑人费”

近日,一网红带货“翻车”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河南商丘市薛先生找到一位号称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直播带货,对方收了他的5万元“坑位费”后,口头承诺“一定爆单”,能卖出2万双鞋,结果仅卖出58双,不仅5万元“坑位费”打了水漂,价值100多万元的备货也砸在了手里。

在“流量至上”思维驱动下,一些主播靠刷量营造虚假热度,将赚“坑位费”当作核心目标,而对产品质量、用户需求漠不关心,最后“坑位费”变成了“坑人费”。避免这一现象发生,商家需跳出流量迷思。合作前要精准核查网红主播的真实数据,重点关注其粉丝消费力、过往带货转化率,而非单纯看粉丝数。同时,尽量选择“基础服务费+销量提成”的合作模式,将主播利益与销量绑定,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孟亚生/文 王成喜/图

责编: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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