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9月15日起,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出租人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中介机构若未按要求完成备案将面临罚款。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
过去,租房双方通过自主协商,拿着固定模板合同,直接签字就可以。如果没备案,一旦出现纠纷很容易扯皮。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是为了更好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让租赁交易和合同有备可查。租客有了备案合同,可以更方便地办理居住证和提取公积金。此外,从长期来看,备案还有助于推动租金透明化,有利于整治市场长期存在的“二房东”现象。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江苏多地办理指南来了。
近日,盐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全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窗口设立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公告》,明确盐城市按照“就近办、快捷办、一次办”的服务原则,优化备案办理渠道,租赁当事人可根据租赁房屋所在辖区,选择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
盐城线上办理途径(市区,不含大丰区):手机端“苏服办” App,登录后搜索“租赁一件事”,按照系统指引上传材料、填写信息,完成备案申请;手机端“我的盐城” App,进入“掌上住建”栏目,选择“房屋租赁一件事”模块,按提示提交相关材料,在线办理备案。
为方便不便于线上操作的市民办理备案,盐城市在各辖区均设立线下办理窗口。盐城市住建部门提醒,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出租人应当主动办理备案手续;若出租人未备案,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应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9月15日,泰州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宣贯会暨租赁合同线上备案需求调研会。泰州将推出租赁合同备案“随E办”,房东和租客可以在线完成租赁合同备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住房租赁备案及相关业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办理渠道。
在常州,房东或租客可以登录“我的常州”App(服务→住房服务→房屋租赁)进行出租房屋自主申报、房屋租赁备案。


在南京,有两种线上渠道可方便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渠道一:在“我的南京”App首页搜索“房帮宁·租”→点击“宁慧租”;进入“租赁备案”→“合同网签”,按提示填写合同和承租方信息。渠道二:关注“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房帮宁”;选择“房屋租赁”→打开“宁慧租”小程序→选择“租赁备案”→“合同网签”,按提示填写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网上办理租赁备案仅支持个人对个人的,办理在线备案需房东、承租人双方操作(房东申请、承租人确认)。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