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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法院发布房屋租赁纠纷典型案例 这些“雷区”你踩过没?

9月1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房屋租赁纠纷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一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房屋结构擅自改造引发的纠纷和房屋甲醛超标等问题尤为突出。

典型案例揭示租赁市场常见“雷区”​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房屋结构擅自改造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无锡经开区陈某将三室两厅房屋出租给焦某某,后者未经同意建造隔墙改为五室供员工居住。法院认定此举构成根本违约,但考虑房东长期疏于管理,最终酌定违约金5000元而非合同约定的5万元。法官指出,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一条明确禁止此类行为,即使合同未约定,承租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住房安全问题同样牵动人心。锡山法院审理的颜某诉李某某案中,检测显示出租房屋甲醛超标178%-200%,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押金。“即使承租人明知房屋装修时间短,仍有权因健康威胁解除合同。”法官强调,这体现了《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对承租人安全健康的绝对保障。​

提前解约与拆迁补偿成商业租赁争议焦点​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商铺提前解约纠纷,无锡中院审理的某经营公司诉谢某某案颇具代表性。谢某某提前38天解约,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相当于60天租金,法院最终判决仅扣除实际空置期38天租金,剩余22天租金予以退还。“违约责任不应超过实际损失,这一裁判原则平衡了双方利益。” 中院法官解释道。​

拆迁补偿分配纠纷在厂房租赁中尤为突出。某邮电厂与倪某的租赁合同约定遇拆迁互不补偿,但法院最终判决倪某获得部分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无锡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费用标准》,生产中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为评估价的5%-8%,扣除产权人应得的3%基础补偿后,承租人可获2%-5%的合理补偿。​

法院支招:租赁维权“五步法”​

结合案例审理经验,无锡法院总结出实用维权指南:首先要研读合同明确权益,特别注意房屋用途、装修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发生争议时及时沟通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协商无果可向社区、司法所等申请调解,荣巷司法所今年已成功调解16起租赁纠纷,涉及金额1470余万元;对违规行为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最终可通过诉讼解决,需准备好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

法院同时提醒租赁双方,《住房租赁条例》施行后,租赁活动有了更明确的规范。出租人应保证房屋符合安全标准,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商业租赁中,双方都应避免过激行为,遵循减损原则 —— 如某中心因未及时收房导致损失扩大,法院判决其自行承担扩大部分损失。

通讯员 庞遵美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应巧玲​


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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