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宣布,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在世贸组织当前和未来谈判中将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这一重要宣示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
《闪评》对话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苏庆义、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丁如,解读中方重要宣示。
01
中国将“不寻求”的是什么?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通常是给予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在开放程度、义务履行及过渡期等方面的优惠安排。

世贸组织官网介绍特殊和差别待遇
苏庆义认为,中方宣布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总体可概括为“存量不动、增量不要”:
“中国不再要求较低水平的开放程度和义务、较长时间的实施过渡期等特殊和差别待遇;不过,以往已经完成的谈判里已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不会被取消。”
丁如也强调,中方宣示当中的“新”字格外重要。
既往达成的协定中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中方继续享有
已生效的世贸组织协定(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渔业补贴等)里已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国将继续保留和享有。
在未来新协定的谈判中 中方不再寻求特殊与差别待遇
在未来新协定的谈判中,如关于电子商务、产业补贴、投资便利化等领域的谈判,中国不再以“发展中成员”身份要求额外过渡期、豁免或更低义务。
丁如特别指出,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并不等同于中国放弃发展中成员的“身份定位”。
02
为什么现在做出这一重大决定?
总结一句话,就是“能力到了、担当有了”。
经济跃升,能力增强
苏庆义指出,近年来,中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成为中等收入国家,且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地位日益重要,这为中国在WTO中承担更多责任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积极回应国际社会的期待,通过承担更多责任来推动全球贸易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长期研究,决策有据
丁如认为,中国宣布“不再寻求新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是长期研究的成果。相关研究从2020年甚至更早就已展开。多个专家团队通过多条渠道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方案,包括分领域放弃“特殊与差别待遇”等多种选择。
03
对世界多边贸易体系的支持
两位受访专家认为,在当前多边贸易体系面临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挑战的背景下,中国这一决定具有重要示范作用。

联合国官网截图
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 抵制单边和保护主义
苏庆义认为,在当前多边贸易体系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挑战的背景下,中国此举起到示范作用,希望通过自身承担更多责任来推动其他国家维护多边贸易体系。
“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违背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和约束关税原则,损害多边贸易体系,中国决定是对此的有力回应;中国希望通过自身行动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坚定支持世贸组织 推动完善全球贸易体系
丁如认为:
中方的决定被视为对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支持,尤其是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困局(包括美国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等)的背景下;
中方放弃作为发展中成员的某些制度性权利,是为多边谈判注入动能,推动谈判顺利进行;
中方此时宣布这一决定,也是为即将举行的世贸组织第14届部长级会议(MC14)做准备,营造有利的话语环境和谈判氛围;
中国希望通过自身的调整和努力,激发多边谈判的动能,推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重启和全球贸易体系的完善。
04
中方强调三个“不会变”
在宣布不在世贸组织谈判中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同时,中方强调,中国在世贸组织当前和未来谈判中的三个不会变:即中方作为发展中成员的地位不会变,捍卫发展中成员正当权益的决心不会变,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立场不会变。
丁如就此表示,在世贸组织体系下,发展中成员身份是自行认定的,并无统一标准或指标来衡量。所以,中国宣布“不再寻求新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仅仅意味着在未来新增谈判中主动放弃阶段性优惠,并不涉及对中国作为发展中成员的身份认定问题。
在苏庆义看来,三个“不会变”展现了中国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积极作为和责任担当:
“中国作为世贸组织发展中成员的地位不会改变,这是由中国的客观发展情况决定的;同时,作为全球南方的一员,中国将更好地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利益;此外,中国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立场不会改变,将继续推动经济全球化,这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成员的利益。”
记 者 | 魏宇晨
签 审 | 龚 晨
监 制 | 陈 濛 邹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