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风“桦加沙”来袭,珠海启动Ⅰ级响应实行“五停”。然而,64岁的李某某却驾驶一辆越野车,在积水路段反复折返“玩水造浪”,激起的数米高水浪冲破沿街多家商铺卷帘门和玻璃,泡毁货物,最终因构成寻衅滋事受到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灾害应急期间,公民本应履行防灾避险义务,李某某却将积水路段当“游乐场”,用他人损失换取刺激,不仅面临行政拘留,还需承担商铺全部赔偿责任。这充分表明,公共安全容不得半点戏谑,任何“个性”都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灾害场景下的违规成本只会更高,唯有敬畏规则、尊重他人,才能筑牢城市的抗灾防线。
孟亚生/文 曹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