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本周(9月22日-9月28日),江苏A股市场共有两家企业收到警示函,涉及信披违规、资金占用等问题。

关联租赁情况等不准确,江顺科技上市5个月收监管函
深交所9月22日发布关于对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顺科技,001400.SZ)的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根据江顺科技9月22日晚间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更正公告》,江顺科技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对关联租赁情况、关联应付项目等内容列示不准确,《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遗漏部分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情况。
江顺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江顺科技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铝、铜、镁型材挤压模具、工具及挤压辅助成套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刚于2025年4月登陆深交所主板。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江顺科技实现营收4.94亿元,同比下降1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55.5万元,同比下降40.73%。对于营收下降,江顺科技在半年报中提到,报告期内,受订单生产及交付周期、部分客户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如期完成等因素影响,部分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在手订单尚未完成交付,使本报告期的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759万关联借款未披露,日出东方及4名高管被一日双“罚”
9月26日,日出东方(603366.SH)发布公告,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4名高管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查,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日出东方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西藏隆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2758.63万元,2024年底余额为55.16万元。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日出东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5年1月底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部清偿,但公司对前述事项,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日出东方、太阳雨控股集团及公司董事长徐新建、总经理万旭昶、财务总监徐忠、时任董事会秘书丁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因上述事项,上交所对日出东方、太阳雨控股集团、关联方西藏隆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及徐新建、万旭昶、徐忠、丁玮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官网显示,日出东方是一家创立于1999年的上市科技企业集团,于2012年5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热、空气能热泵、储能电池、光储系统集成、厨电、净水器等,集团旗下有“太阳雨”“四季沐歌”“帅康”“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日出东方储能科技”“西藏日出东方”等行业品牌和公司,在连云港、余姚、顺德、洛阳、西藏等地均设有产业基地。

日出东方连云港总部基地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日出东方实现营业收入18.61亿元,同比下降1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30.28万元,同比下降27.08%。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升至44.5%,创近五年同期新高。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赵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