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财经讯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示范区投资基金”)在苏州市吴江区正式登记设立,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财政部门授权主体(青浦投资、吴江东方国资、嘉善金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东方创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示范区投资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由苏州东方创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以绿色低碳和科技创新为主投领域,重点赋能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和水乡客厅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示范区投资基金是全国首支跨省域财税分享基金,产生的地方级财税收入由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按同等比例分享。
今年7月召开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招商会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投资基金正式亮相。
据悉,示范区投资基金采用“母基金+子基金”运作模式,母基金全部投资于示范区内注册的子基金,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各至少设立一支子基金,子基金则全部投资于对示范区发展有支撑的企业(项目),其中投资位于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的企业(项目)的投资比例不低于10%。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何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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