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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江苏新能源上网电价改革新政来了!

交汇点讯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能源部门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适应江苏实际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精准施策,实现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市场化交易的改革目标,助推电力市场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实施方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2026年1月1日起,全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根据电力市场建设和行业发展实际,适时推动生物质发电等其他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别明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电价水平和执行期限。享有财政补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财政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是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发展。鼓励新能源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绿电购买协议,稳定项目收益和用户成本预期。鼓励新能源项目基于出力特性、调节性能,自愿配建或租赁储能,提高项目市场获利能力。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探索建设容量市场,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合理补偿。

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电力市场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新能源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对比市场交易价格和机制电价之间的价差,给予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即: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价差补偿;当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机制电价时,对价差进行回收。相关差价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此次改革对江苏终端用户电价水平有什么影响?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入市后,江苏电力市场主体将更加多元,竞争将更加充分,将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电力用户购电成本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每月电网企业将按机制电价,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开展差价结算,新能源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将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预计改革后,工商业电价水平将保持相对稳定。对于居民用户和农业用户,将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电价水平保持稳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愿 倪敏

责编: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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